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
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
2019-11-27 11:02:08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意见》要求,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提出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等。 《意见》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 《意见》明确,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据新华社 总体要求 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 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特别关注 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意见》还就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等作了具体部署。 提高侵权赔偿上限 研究降低入罪标准 在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方面,《意见》明确,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快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修改完善。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相关立法。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 加强刑事司法保护,推进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订完善。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修改罪状表述,推动解决涉案侵权物品处置等问题。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探索建立侵权行为 公证悬赏取证制度 《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机制,统一审判标准。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线索智能检测系统 提升“打假”精准度 在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方面,《意见》表示,建立健全奖优惩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督问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加强科技研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设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探索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 建跨区域审理机制 有效打破地方保护 在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方面,《意见》指出,加强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进一步发挥专利商标行政确权远程审理、异地审理制度在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 制定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在案件多发地区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推动建立省级行政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 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 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审查授权、确权和维权程序。 鼓励保险机构开展 海外侵权责任险等 在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方面,《意见》强调,探索在重要国际展会设立专题展区,开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海外巡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支持共建国家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审查结果。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加强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健全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 |